常德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转专业政策通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体现“育人为本,崇实重用”的办学理念,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常德职业技术学院章程》和《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为我校在籍普通全日制专科生。
第二章 转专业的申请条件
第三条 学生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确有专长,对所申请转入专业具有浓厚的兴趣、志向和基础,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二)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允许在读学生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
(三)确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的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但尚能在校内其它专业学习的;
(四)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经学院认定,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五)新生入学时,因学院录取工作原因造成现专业与本人志愿不符的;
(六)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
(七)因形势变化,上述情况不能界定的,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的。
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一)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对口升学学生不得跨专业大类转专业);
(二)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院或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有明确约定的,定向特岗学生;
(三)高考(单招)成绩低于拟转入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四)受到严重违纪处分(记过以上处分);
(五)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第三章 转专业的申请原则
第五条 学生申请转专业的原则
(一)转专业单次名额限制:当年招生人数在200人以下的专业,转出专业人数控制在2%以内;当年招生人数在200人以上的专业,转出专业人数控制在1%以内;
(二)同一专业申请转出的学生超过控制人数的,以控制人数为上线,按入校以来成绩总和排队,从高到低依次同意转出。成绩不可比对的,由教务处组织考试,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同意转出;
(三)严格控制跨专业大类转专业;
(四)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一次转专业,只能申请转入一个专业。
第四章 转专业程序
第六条 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由学生本人申请,填写《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在籍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转出专业系部审核通过,转入专业系部确定拟接收转入学生,招生处、学生处、教务处审核条件,送学院学籍管理小组研究审批后,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无异议后,最后确定转专业人员名单,办理相关手续。不符合第二章一至六款的,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 转专业后的成绩、学籍及学费收缴的处理
(一)入学一学期后转专业者不降级,必须修读转入专业第一学期所有课程;
(二)入学一年后转专业者必须降级;
(三)学杂费收缴标准按转入专业标准从转入学期开始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常职院发〔2018〕2号)同时废止。
第九条 本办法由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