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晓庄学院2023年转专业政策通知
根据《南京晓庄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晓院发
〔2023〕27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转专业工作,特制定 本工作方案。
一、转专业对象
学校全日制2023级本科生,依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 强和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通知》(苏教学 〔2014〕8号)文件,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招生类型学生除外 (含对口单招、中外合作办学、专转本、现代职教体系项目、 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和联合培养等)。
二 、转专业计划、考核与录取
(一)转专业计划
学校根据二级学院专业办学条件、专业发展、当年招生人 数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转专业计划数。各二级学院制定转专业 考核方案并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二)转专业考核与录取
转专业申请条件、考核与录取以《南京晓庄学院本科生转 专业管理办法》(晓院发〔2023〕27号)规定为准。
三、转专业工作流程
(一)公布转专业工作方案
2024年5月21日,教务处公布转专业工作方案、转专业计 划数和转专业考核方案。
(二)学生申请与资格审核
1 . 2024年5月28日- 5月31日
学生填报转专业申请,美术类学生只可在本专业类内申请, 小学教育专业相同培养专业方向学生不得跨学院申请。
2 . 2024年6月3日-6月7日
各二级学院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并公示3 个工作日。
3.2024年6月10日
教务处公布通过转专业资格审核学生名单。
(三)考核和录取
1.2024年6月24日
各二级学院组织转专业考核;教务处、教育质量评估中心、 纪委(监察室)等相关部门对考核组织工作进行督查。
2.2024年6月25日
教务处、教育质量评估中心对二级学院转专业成绩进行核 查;二级学院将2023级转专业成绩及结果报送教务处。
3.2024年6月28日前
完成2023级学生第二学期课程的期末考试。 4 .2024年6月28日- 7月2日
教务处对2023级学生转专业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5.2024年7月2日前
完成2023级学生第二学期期末考试阅卷与成绩录入。
6.2024年7月3日
学生核查第二学期期末课程成绩。 7.2024年7月5日
教务处公布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考核结果。 8.2024年7月10日前
教务处会同各二级学院完成学生学籍变动等相关工作。
四 、其他
1.公示期公示的仅为转专业拟录取名单。转专业学 生须参加原专业一年级下学期所有课程的期末考试,如 出现考试违纪、两学期平均学分绩点计算范围内的课程 有不及格的学生,则取消其转专业录取资格。
2.在公示期内,如学生自愿放弃转专业资格,须由学 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学生家长确认,由转入学院签字 同意并报教务处备案,并由转入学院与顺序递补学生书 面确认转专业意愿(确认后不得更改)后报教务处;教 务处公布放弃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和递补学生名单。
3.放弃转专业的学生不得再次提出转专业申请。
4.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期结束后,学生不得退 改或更改。
5.二级学院需安排专人,做好转专业咨询工作,并对 转入学生提前进行相关学业指导。
6.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南京晓庄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 理办法》(晓院发〔2023〕27号)》文件执行。